一、相信自己堅持走耶穌基督道路中的門徒們,新約裡耶穌說:「行十分之一的人會如何呢」?
二、耶穌基督的使徒們,在希伯來書記載,也題到十分之一是如何的意義呢?
三、現在教派的【十分之一】,請問當初是誰?那一個在新約聖經上的僕人說可以設立的命令?
四、請各位明白聖經的、屬基督黨派的,就以新約的章節來回應﹝出於神的的必說神的話﹞,請大家不要張貼屬教派的教義
與教派生活論述,首先感謝天父賜平安給你們!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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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時期耶穌基督與門徒論【十分之一】,命令作為門徒要如何遵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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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23章23節說: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路加福音11章42節說: 你們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芸香並各樣菜蔬獻上十分之一,那公義和愛神的事反倒不行了。這原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路加福音18章12節說: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
從這些經文我們就可以看到, 法利賽人所現的十分之一根本部是他們的最好的東西, 可是在希伯來書卻說亞伯拉罕把最好的獻給上帝而且也是依樣十分之一, 所以我們因該要效法亞伯拉罕的精神, 獻上自己最好的當作十分之一(現在人類每個月能夠得到最好的東西那也就是錢), 那我們能夠如何呢, 我們在獻十分之一之前, 上帝已經把最好的給我們了所以呢我們也因該把我們最好的給上帝摟.
現在不管任何派都因該要現十分之一
而且, 教會組織能自詡為人和耶穌之間的媒介嗎?上帝有立利未人為祭司,立基督為永遠的祭司, 有立教會來收這十分之一嗎?
那麼, 有哪個教會組織能夠說自己比利未人更有資格來代收這十分之一, 甚至說你在哪聚會這十分之一就一定得納給哪個教會呢?
我覺得這十分之一應該是個人和上帝的關係, 和教會相關的應該是"凡物公用"的主題才是吧.